无题2

      1869年,Victoria州出台《土著人保护法案》。根据此项法案,土著人的孩子,特别是土著与白人混血的孩子,可以强制性地从家中带走,由政府统一安置再政府或教会建的机构中,或由白人家庭抚养、领养,一直到18岁才让他们正常地回到社会(这些孩子被称为“偷盗的一代”stolen generation)。此项政策被其他州沿用,持续到1970年前后。

 

     看上去,这个政策是不是有些匪夷所思?

     当我有了机会接触和了解了西方社会之后,我一点都不惊讶这样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方式。看看当今世界的种种乱局,或者回望一下世界史,都可以从中找到这样的元素。

 

     单说这项法令产生的背景:当时澳洲白人有一种思想,认为土著文化和生活方式都很落后,甚至人种也有问题,生命力不够强,人均寿命也短。如果将土著人的孩子从小就放在白人安排的环境中,可以使他们接受更好的教育、更好的文化、以及现代西方文明,以脱离蒙昧……因此是一项于土著孩子有益的政策。

 

      是不是有布施的味道?而且是居高临下、指手画脚!?

      是不是有人种以及文化优劣一说?(日尔曼民族优秀学说、大日本民族优秀论……)

      是不是有宗教和文化侵略?

 

     在伊拉克战争中,能找到上述中的什么元素呢?

     在肯尼亚的种族屠杀中呢?

     在欧美的“民主”、“人权”幌子下的国际事务干涉中呢?

     … …

 

     比如中国人敏感的“西藏问题”。西方世界不顾农奴制度下藏族社会的不文明不民主,不顾西藏人民五十年发展的事实,支持达赖喇嘛的分裂势力,指责中国对西藏和达赖的各项政策。美国、德国、加拿大国家元首先后会见达赖,英国查尔斯更是公开声明支持达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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